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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一、收养及其他无户口人员登记入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规定,由社会福利机构申请办理的收养弃婴(弃童)入户;
2)已办理收养登记、事实收养或抚养公证的无户口人员申报入户;
3)对超过3个月无法查询身份信息且需要在福利机构安置的滞留流浪讨乞人员;
4)其他无户口人员,对于根据《收养法》及有关政策法规规定,无法办理收养登记、事实收养或抚养公正的事实抚养人员。
二、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答:一、社会福利机构收养弃婴(弃童)入户的申请材料:1.填写《入户申请审批表》2.福利院的集体户口簿;3.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4.福利院的书面申请书;5.《广东省社会福利机构接受弃婴(弃童)审批表》;6.派出所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7.福利院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情况证明;8.登报寻找生父母资料;9.公安机关刑侦部门出具的采集指纹、相片、DNA血样录入打拐库比对的证明
二、已办理收养登记、事实收养或抚养公证的无户口人员申报入户的申请材料:1.填写《入户申请审批表》;2.书面申请书;3.抚养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4.收养登记证或事实收养公证书(抚养公正书);5.医院卫生部门的身体健康检查记录;6.村委会出具收养人抚养能力证明;7.公安机关刑侦部门出具的采集指纹、相片、DNA血样录入打拐库比对的证明;8.公安派出所入户调查3名(包括邻居、村居委会工作人员、工作单位的负责同志、亲属或其他了解情况的知情人)以上证人证言(1、详细说明抚养人居住生活及户口情况2、被抚养人的来历及相关情况3、采集指纹、相片DNA血样比对情况)三、无法查找身份证信息的滞留流浪讨乞无户口人员申报入户的申请材料:1.填写《入户申请审批表》;2.社会福利机构提出书面申请;3.社会福利机构集体户口簿;4.流浪人员一个月内有效的居民身份证照片及回执;5.公安机关刑侦部门采集指纹、相片、DNA血样录入全国人口信息库和失踪人员信息库的比对情况记录
四、无法办理收养登记、事实收养或抚养公正的事实抚养的无户口人员申报入户的申请材:1.填写《入户申请审批表》;2.书面申请书;3.抚养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4.区民政部门或公证机构对当事人的申请出具不符合收养登记、事实收养或抚养公正办理条件意见;5.被抚养人两个月内有效的居民身份证照片及回执;村(居)委会关于抚养和被抚养人的居住证明;6.公安机关刑侦部门出具的采集指纹、相片、DNA血样录入打拐库比对的证明;
7.公安派出所入户调查3名(包括邻居、村居委会工作人员、工作单位的负责同志、亲属或其他了解情况的知情人)以上证人证言(1、详细说明抚养人居住生活及户口情况2、被抚养人的来历及相关情况3、采集指纹、相片DNA血样比对情况)
三、申请时长?
答:30个工作日
四、是否需要村委证明?
答: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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