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项目名称: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三类医疗器械)注销
办理依据: 1.《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令第37号修订);
2.《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国务院令第680号修订)。
办理机构: 江门市江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申办条件: 依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第二十七条,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可以提出申请:
1)江门市内已经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经营企业;
2)《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未满但企业主动提出注销的。 本事项适用于江门市辖区内申请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批发企业。零售企业申办《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由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
申请材料: 1.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注销申请表
2.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注销申请报告
4.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5.经办人授权证明
申请方法: 申请人在高新区综合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大厅咨询导办人员根据申请人办事需求,指引申请人到大厅叫号机按顺序取号,系统自动生成和打印办理顺序号,申请人按照办理顺序号排队等候办事。
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查(形式审查和实质性审查)→决定→发证
办理时限: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期限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地址: 江门市江海区金瓯路288号江门市高新区综合服务中心
办公时间: 正常工作日,早上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逢周五下午14:00至17:00
咨询电话: 0750-3861269
其他: 1.投诉渠道
接收投诉部门:江门市江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
电话投诉:12345、12331、3861769;
网上投诉:http://113.107.142.14:12345/default.aspx;
http://www.12331.org.cn/
信函投诉:江门市江海区江海二路368号二楼
2.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单位:江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地址:江门市江门市星河路36号、江门市江海区东海路338号
行政复议电话:0750-3281997、0750-3817188
行政复议网址:http://www.jianghai.gov.cn , http://fda.jiangmen.gov.cn
3.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单位:广东省江门市鹤山人民法院
行政诉讼地址:广东省鹤山市沙坪镇人民东路16号
行政诉讼电话:0750-8868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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