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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费按什么标准缴纳?


市直部门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内容:
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应当参加失业保险职工(含农民合同制工人)的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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