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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领职工工伤保险待遇?


市直部门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内容:
职工因工负伤未致残或医疗终结后被鉴定为1-10级的,在收到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和《江门市职工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书》后,到市社保局医保待遇科办理工伤保险补偿申领手续,并提供以下资料:《工伤认定决定书》、《江门市职工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书》和《江门市职工因工负伤、伤残待遇申请表》;医疗收费收据原件、住院、门诊费用查询单;身份证复印件和病历复印件;医嘱、特殊检查报告单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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