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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企业:开展“以工代训”可享培训补贴


市直部门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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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助力稳就业、保就业,符合条件的企业“以工代训”也可以享受培训补贴。是不是很激动?请看介绍…… 对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下列三类企业,可按符合规定开展以工代训的参保职工人数,享受每人每月500元培训补贴,最多不超过6个月。 第一类企业: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并开展以工代训的中小微企业。第二类企业: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中小微企业。第三类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并开展以工代训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五个行业中的大型企业。 上述三类企业如何界定? 一、中小微企业的划分。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的规定进行划分和认定。或者税务信息系统已按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对企业类型进行划分和认定的,即可以直接使用税务信息系统已划分和认定的中小微企业范围。 二、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的判定标准。对受疫情影响,企业当月增值税指标比2019年同期下降70%及以上的中小微企业,可认定为停工停业企业。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的增值税指标以税务部门提供的信息为准。 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五个行业的大型企业,如何界定?符合《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纳入各级统计部门统计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五个行业的大型企业(企业法人单位),并且在企业营业执照登记的项目,可认定为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的大型企业。或者在有关部门颁发的许可证能体现“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经营内容的,并纳入各级统计部门统计的大型企业,也可认定为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的大型企业。 补贴月份从2020年1月开始,2020年12月结束。受理期限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登录“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有关信息并导入有关材料申请。 详情请登录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关注“五邑人社”微信公众号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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