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下午,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召开全市城镇燃气安全“百日行动”工作推进视频会议,通报全市城市管理领域、市场监管领域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阶段进展情况,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各地相关部门及燃气经营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汲取近期燃气事故教训,按照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切实加强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

▶一要加快燃气报警器安装进度。9月1日起,对仍未安装报警器的用气餐饮单位,坚决停止供气。对屡教不改、拒不安装燃气报警器的单位以及不落实执行停供的供气企业,严格依照《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进行处罚,确保实现我市用气餐饮场所燃气报警器安装全覆盖。▶二要严格落实安全隐患闭环管理。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检查,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整改,未完成整改的隐患要安排专人跟踪落实,限期销号,已完成整改的隐患要不定期开展“回头看”,严格落实闭环管理。▶三要加强入户安检。督促燃气企业制定专项入户安检制度,建立专业入户安检服务队伍,切实履行入户安检职责,定期联合公安、市场监管、消防、团委等部门开展入户安全检查行动,突出做好大型综合体、集贸市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安全检查。▶四要严格落实扫码充装。督促燃气企业严格落实瓶装液化石油气扫码充装,需将所有气瓶和充装数据上传至江门市燃气安全监管平台,联合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打击未建立气瓶安全追溯平台或无法通过手机扫描查询充装数据信息等违规行为。▶五要加强燃气安全执法。加强与公安、商务、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协作配合,对违法经营“黑气”、违规破坏燃气管道、充装非自有产权瓶、不按规定安装报警装置、不按规定扫码充装、不按规定加臭等违法违规行为,依照《安全生产法》《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厉处罚。会议由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二级调研员燕翎主持,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胡振雄,各县(市、区)城市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同志,市燃气协会及各燃气企业负责同志共9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