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认真落实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工作部署,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百千万工程”,以及江门市委“1+6+3”工作安排,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法治引领城市管理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加强对全市城管系统综合执法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提升。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4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夯实党建抓总之基。不断强化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局党组将法治建设列为“一把手”工程,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专题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常态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系列重要论述摘要。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人责任职责,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提升全员政治素养和法治思维。
二是筑牢法治思想之魂。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化法治建设学习培训,制定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和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按照分类分级分层的原则,深化开展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学考活动,年内开展党组会议会前学法25期,举办“江门城管法制课堂”12期,抓紧领导干部法治素养提升和依法履职能力培养。
三是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局党组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落实党组会议事规则、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法律顾问工作制度等工作制度,以及法治政府建设经费和法治人才保障,将文明法治城管建设工作列入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扎实推进履职尽责。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和公示制度,依法公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等信息。
(二)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履职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快推进城管领域地方性立法。完成市政府规章《江门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起草工作并报请市政府审议出台;配合开展《江门市道路桥梁桥下空间合理利用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工作和《江门市城市建筑外立面管理条例》立法宣贯工作,积极推动城市管理相关民生实事“小切口”立法。
二是常态化做好城管领域立规工作。落实依法制定、管理行政规范性文件主体责任,开展《江门市市区公共供水计划用水工作细则》等城管领域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评估、延期、修订工作,开展政策文件解读、宣贯工作。加快编制《江门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21-2035年)》和《江门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2-2035年)》,指导各县(市、区)城管部门依法做好供水、环境卫生、燃气、绿地系统等城市管理规划文件编制。
三是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部署,动态调整完善部门权责清单,定期梳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制定行政许可办理制度,梳理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动态完善城管系统行政许可办事指南,把好行业准入关,落实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推动实现“信用办水”报装和燃气免证照材料报装,进一步落实简证便民,提升供水供气服务效能。推进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集成办、高效办,配合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及便利度、提高涉企服务能力,营造高效便捷政务环境。
四是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机制,形成隐患排查、信息互通、执法联动、整改反馈的闭环体系,避免执法扰企,推进告知承诺制改革,综合运用重点监管、信用监管模式,提升行业管理能力。
(三)强化执法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好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制定、评估和管理工作,强化城管队伍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完善城管执法配套制度,在全面落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和减免罚清单的基础上,开展对《江门市城市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市容环境卫生类、户外广告类、扬尘污染类)》的修订工作,为各县(市、区)城管执法部门依法执法、适当裁量提供制度支撑。推动城管执法重心下沉,编制江门市地方标准《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作业指导(城市和综合执法领域)》,开展案卷评查和以案释法,加强对乡镇(街道)实施城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二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深入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建立常态化督导检查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全面提升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职权下放重放轻管专项整治、涉企乱罚款问题专项整治等中长期专项行动,持续开展自查自纠及督导检查,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和案卷评查,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是强化城管重点领域专项执法。积极发挥“一委一办一平台”统筹协调作用,组织召开城市管理联席会议及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季度形势分析研判会,就城市管理领域重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城市管理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的意见》,推动违法建设、市容市貌、建筑垃圾等专项治理工作,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切实提升城市治理水平。
(四)加强普法宣传,助力法治共建共治共享
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八五”普法规划要求,紧紧围绕市政府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对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内容,利用城管系统普法基层阵地资源优势和城管系统法治人才力量,开展燃气安全“千分制”大检查进企普法、“我为城市添新绿”、“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和管理服务工作。2024年,我局在江门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中获评优秀。
二是推进多层次多领域普法宣传。局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参加“民生热线”“法治政府面对面”等活动,通过微信公众号、城管服务热线、“城管开放日”活动等,拓宽与群众交流渠道,就城管领域热点问题与民众沟通交流、开展普法宣传。打造“江门城管法制课堂”学法普法品牌,推动普法课堂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扩大法治建设宣传覆盖面,营造法治建设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三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做好分级分类处理群众来信来访问题工作,时刻关注社情民意,落实“领导接访日”制度,做好信访事项“双交双办”工作,精准回应人民群众诉求,依法保障人民权利、服务民生。深化政务公开、政务诚信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24年,我局无作为被申请人的信访复查、行政复议案件,无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2024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人民群众新期待仍存在一定的提升空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
一是城管系统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各县(市、区)城管部门和乡镇(街道)实施城管领域综合执法的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个别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不强、主动服务意识不足。
二是执法协调配合机制有待健全。城市管理部分行政执法事权下放乡镇(街道)实施不充分,城管部门对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队伍的指挥调度能力有所弱化,行政监督措施不够有力。部分行业主管部门配合开展行政执法的积极性不高,没有与城管综合执法部门形成行政执法合力,影响城市管理治理效能提升。
三、2025年工作思路
2025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江门市委“1+6+3”工作安排,进一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以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是加强法治能力建设,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继续落实省、市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的工作部署,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安排,制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落实局党组会议“会前学法”和开办“江门城管法制课堂”,组织开展干部法治学习培训和宣传教育,提升城管系统干部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
二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强城管重点领域执法。落实《江门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各项工作任务,定期开展全市城管系统行政执法检查和案卷评查工作,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聚焦人民群众关切的市容环境、垃圾处置、违法建设类违法行为,健全舆情、信访应急处置机制,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和指导监督力度,不断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提升群众满意度。针对城市管理部分行政执法事权下放不充分问题,继续配合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执法重心下沉,落实好对乡镇(街道)实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业务指导责任,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是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按照《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工作要求,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优化提升用水用气公共服务,为企业、群众办事提供更高效、更优质服务。进一步健全行政审批机制,落实“一网通办”工作要求,提高行政许可办理效能。深化实施公平竞争审查政策,继续落实“综合查一次”检查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之间的监管衔接,提升跨部门协同监管效能,协同打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江门市城市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