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 (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们坚持以“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立足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职能,切实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方面
依法全面公开机构职能、工作动态、政策解读、行政执法、财务管理等政府信息,全年通过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9条,其中规范性文件1条,法定公开内容168条(含行政执法公示1条,工作动态108条,部门预决算8条,其他5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通过“江门城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754条,“江门城管”新浪微博发布信息1018条,“江门城管”今日头条发布信息178条,“江门城管”南方号发布信息171条,“江门城管”微信视频号发布视频63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4年,我局新收到公民、社会公益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上年度结转2件,均在年内依法予以答复办结。全年未收到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未引发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工作。常态化落实网站安全监测工作,开展安全监测评估4次,主动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确保局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对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调整完善局网站专栏分类并规范公开法定内容,运用文字、图表、视频等方式,及时解读政策和宣传报道城管领域有关工作情况。新增“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栏目,为市民群众提供供水供气企事业单位信息。每月更新“江门市政策咨询综合服务平台—问答知识库”问答信息,分级分类处理群众诉求、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2024年在局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江门城管”微信公众号新开设“局长信箱”业务专栏。上线后共收到“局长信箱”群众来信15件,均按时按质回复。全年累计收到12345热线办分发的办理业务102宗,办结率100%。我局积极上线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民声热线》解读政策和回应公众关注热点。
(六)监督保障方面情况
强化专人专责,做好传帮带,安排人员对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栏目更新进行日常检查监督,定期会商研判,规范发布程序,保障网站建设和信息发布质量,实现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工作成效,但离上级的工作要求和群众的服务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化水平还不够高,政策文件公开规范性有待提高,常态化读网、查网能力仍需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一是按照“谁公开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规范发布的流程,持续完善信息公开的形式与内容,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和解读政策,回应群众关切,强化信息发布全流程监管,全面、规范地做好主动公开信息的发布工作。
二是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最新部署要求,切实增强依法依规公开意识,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
三是加强对局官网和微信公众号等的日常监测,对其整体运行情况、链接可用情况、栏目更新情况、信息内容质量等进行日常巡检,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漏并做好记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全年我局共承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55件(其中人大建议主办件8件、会办件24件、闭字会办件1件,政协提案主办件1件、会办件21件,),均已按要求顺利办结并答复代表、委员,所有主办件的代表、委员均对我局答复表示满意,全部答复已按时上传至“江门市建议提案系统”。
二是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