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地处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多发地区,整体财力薄弱,一旦发生自然灾害,各级政府投入救灾、保障民生和及时复产的支出压力将陡然增大。2018年11月,市政府召开巨灾指数保险可行性研究工作会议部署工作,同年由市财政局牵头,联合金融、农业等多部门推动建立我市巨灾保险制度。今年8月,随着巨灾指数保险合同的签订,我市巨灾指数保险正式实施,以保险机制平滑财政年度资金预算,分散转嫁巨灾风险,提高政府突发性灾害的应对能力,从而整体提高我市救灾效率和抗风险能力,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
保险模式因地制宜。建立符合江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特点的巨灾保险制度,选取指数保险作为保险模式,以灾害发生量为基础灾害参数,结合受其影响的人口数量、财产规模、财政责任等保险参量确定成灾指数。同时,根据灾害特点,选取台风、强降雨两项灾害因子,由政府作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逐步建立综合性巨灾保险体系。
保费资金充分保障。2019-2021年我市投保金额3,834万元,按照保障民生、权责相适的原则,保费由各级政府按比例分担。2019年为我市首年推行巨灾保险工作,各级财政积极落实当年巨灾保险保费1,278万元,推动我市巨灾指数保险工作顺利开展。
保险赔付效率提高。灾害发生后,灾害指数报告机构、指数计算机构公布灾害指数及预设触发条件,经江门市人民政府、承保保险公司确认触发巨灾理赔后,由保险公司直接赔付地方政府,效率更高。
保险受益覆盖面广。各级政府统筹保费安排用于开展灾难救助、灾后公共设施修复重建等工作,使保险赔付资金全面覆盖受灾地区,提高受灾地方的整体抗风险能力,充分发挥保险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下来,我市将逐步建立综合性巨灾保险体系,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增加巨灾保险灾害因子种类,支持和鼓励社会各界通过商业保险满足差异化保障需求,逐步建立完善“政府主导,充分发挥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经济参与”的多元化保险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