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财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上来,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迅速组织动员财政系统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践行初心使命,挺身而出、英勇奋斗、扎实工作,第一时间以“战斗姿态”落实财政职能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第一时间启动财政应急保障机制。按照一级响应应急处置机制安排,启动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成立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财政应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启动“四个一”应急处置机制,严格按照“一把手负总责、组建一套专班、制定一个方案、统一一个口径”要求,层层压实责任,形成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无死角的疫情防控工作格局。印发《江门市财政局机关内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方案》,严格落实联防联控措施,构筑群防群治严密防线。
第一时间落实应急资金拨付工作。加强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截至目前全市各级财政已安排投入防疫经费9584.84万元,其中市本级在总预备费分两批紧急拨付3000万元防控资金,指导相关单位做好财政资金划拨工作。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库款保障工作,做好财政资金调度工作,优先保障预算安排的疫情防控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认真落实患者救治费用补助政策和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等有关政策措施。统筹调度医保资金,追加5300万元医疗保险周转金,用于预付给定点医疗机构职工基本医疗住院医疗费用,有效减轻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医疗费用压力。
第一时间开通政府采购“绿色通道”。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全力落实市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物资保障组各项工作。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明确我市防疫物资采购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八十五条“因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所实施的紧急采购,不适用本法”的规定,按紧急程序实施采购,指导做好如应急车辆、医疗设备等物资的政府采购工作,目前已迅速采购多台负压救护车和30台热成像人体测温仪。严格落实财政部《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要求,同时加强督查指导各市(区)财政局抓好落实上级文件和工作要求,为各市(区)防疫设备采购提供便利和提高采购效率。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发挥好各级财政部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有效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优先保障疫情防控经费,合理筹集调度资金,认真组织落实并细化完善有关防控疫情财税措施,强化资金监管,确保防控资金用于与疫情直接相关方面,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有力财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