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财政根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积极履行财政职能,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做好资金划拨、政府采购等工作,全力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是提供坚实财政资金保障,截至2月4日(下同)全市统筹安排防控应急经费(含上级补助,下同)共11,490.05万元,其中市本级4,176.42万元,各市区7,313.63万元,用于医院改造建设、防疫物资购置等方面,切实提高我市应急储备和疫情救治处置能力。
二是统筹调度医保资金,累计追加安排医疗保险周转金6,650万元,用于预付给定点医疗机构的基本医疗保险(含大病医保)住院费用,有效减轻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医疗费用压力。
三是指导做好应急车辆采购工作,并同步开展车辆增编、配备等工作。目前全市共采购负压救护车11辆,其中市中心医院1辆,蓬江区、江海区(高新区)、新会区各2辆,台山市、开平市、鹤山市、恩平市各1辆,相关供应厂家将在2月内分批完成供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