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18年全省预决算公开规范性方面检查结果的通报》(粤财监〔2019〕3号),我市在2018年全省预决算公开规范性方面检查中,得分位列全省20个地市(深圳除外)第二。
近年来,江门财政以“三个坚持”为抓手,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积极打造阳光财政,推动完整、规范、高效公开预决算,让预决算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含金量更高。
坚持统筹推进,落实层级责任。预决算公开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的有力举措。江门财政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建立健全预决算公开长效机制,统筹推进做好我市预决算公开相关工作,从人大审议通过到财政部门批复单位,再到单位进行公开,全过程跟进督导,确保我市预决算公开规范性方面按上级要求落到实处。在加强市本级单位预决算公开情况检查的同时,做好对各市(区)财政部门的工作指导,层级压实工作责任,要求各市(区)对本地区单位预决算公开工作负主体责任,增强主动公开意识,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
坚持标准引领,确保公开规范。严格落实上级部门预决算公开检查中对真实性、及时性、完整性、细化程度和公开方式等规范性方面的要求,以省制定的统一模板为标准,印发我市预决算公开模板,要求各单位对照进行修改完善,确保有关年度预决算公开符合操作规程和统一模板的要求,公开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一是公开内容规范,预决算公开报告完整,保证公众全面掌握和理解预决算公开信息,并根据部门实际公开增减变化情况,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二是公开方式规范,建立预决算统一公开平台及扶贫资金政策专栏,方便社会公众及时查询报告,同时加强网站维护,确保公开报告的永久保留。三是公开时效性强,确保政府预决算在人大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部门预决算在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
坚持监督检查,抓好整改落实。在各级预算单位进行预决算公开后,江门财政切实抓好监督检查和整改落实,多次组织开展全面检查和自查自纠,对照《操作规程》和公开模板内容,将应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公开方式、情况说明等检查内容明细逐项列示,逐个单位、逐项内容进行核对。针对内容不完整、不规范等问题,第一时间通知相关单位进行修改补充,以保证不漏不缺,并符合公开的有关要求,以监督检查促整改、促落实、促成效,确保我市各级单位预决算公开规范性全面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