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门市财政局紧紧围绕政府采购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实时监管,推进信息公开,大力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管理,确保政府采购规范廉洁高效。
一、立规矩,建立健全政府采购规章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资金管理,全面完善政府采购管理相关制度,强化采购人法制意识,落实政府采购主体责任。同时,制订政府采购主体责任人相关管理办法,明确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的职责,推动建立政府采购内控机制,依法开展采购活动。
二、重监管,打造政府采购廉情预警系统
为有效防控行政风险和廉政风险,更好发挥政府采购监管职能作用,按照法制化、科学化、精细化要求,会同市纪委建立政府采购廉情预警系统。积极构建政府采购廉情预警指标体系,对采购过程中的变更采购方式、组建评标委员会、投标情况、评标情况、中标情况、合同签订备案、投诉处理等23个关键点进行实时预警监督,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监督问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三、建机制,大力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按照“阳光采购”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政府采购行为,强化政府采购社会监督,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大力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此外,通过建立我市政府采购诚信建设体系,对政府采购当事人及评审专家违法违规的失信行为及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提升我市政府采购执行力、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