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乡镇财政资金支付,提高乡镇财政支出管理水平,鹤山财政以“夯基础 强约束 抓配套”为路径,深入推进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 积极落实乡镇国库集中支付配套措施,进一步深化鹤山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取得较好成效。
一、建章立制,夯实基础。一是先后制定《鹤山市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鹤山市乡镇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实施细则》,将乡镇视同县级预算单位实施改革,直接支付由市级财政审批后支出,授权支付由市级财政进行指标额度控制与清算,镇级财政进行资金审批与使用。二是将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基金预算支出、预算外财政专户资金支出、水利建设资金专户支出纳入乡镇国库集中支付,通过指标集中管理,实行资金全覆盖,10个乡镇(街道办)所有财政预算资金均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拨付,逐步实现资金监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为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持续推进奠定基础。
二、完善机制,强化约束。一是规范预算编制。指导乡镇财政部门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相关要求,进一步改进预算管理,规范和细化预算编制,将年初预算尽可能编细编实,不断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逐步使所有财政资金的支付建立在清晰的预算基础上。二是规范支出拨付。镇街(含各中小学校)人员经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保、义务教育、城乡低保等通过直接支付方式拨付的项目资金,由各镇(街)财政所根据项目进度向市财政局发起直接支付申请,市财政局审批后将资金直接拨至最终收款方。通过授权支付方式支付的资金,由各镇(街)财政所按计划每月向市财政局申请用款,市财政局审批后向镇(街)财政所下达月度用款计划额度,镇(街)财政所再根据需要将资金拨至最终收款方。
三、多措并举,抓好配套。一是确定代理银行。公开招标鹤山市农村信用联社作为乡镇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明确委托代理事项、代理业务和操作规范、双方权利和义务,并对代理银行服务质量进行跟踪考评。二是完善执行系统。镇级财政支付信息系统共享鹤山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信息平台,服务器设在市财政局,实施专人管理,通过市政务网连接市财政局、各镇(街)财政所、代理银行、人民银行。乡镇资金从年初预算的录入、审核,经人大批准后转为指标管理到资金从人行国库的划拨、记账统一在软件内反映。三是规范账户管理。10个镇(街)均开设唯一的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并与市级国库单一账户清算,做到日终零余额管理。四是推进公务卡使用。参照市直公务卡模式推进乡镇公务卡改革,明确镇(街)财政所要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作为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配套措施,减少现金提取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