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
现将《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数智化背景下会计相关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函》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组织开展数智化背景下会计相关典型案例征集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市、区)财政局负责本地区案例征集和初选工作,并择优报送不少于3篇案例,案例应尽量避免集中于某一行业、某一类别单位或某一主题。
二、请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国资委、市工商联分别负责市属学校、市属医院、市属国企、市工商联执委企业的案例征集和初选工作,并择优报送不少于2篇案例。
三、请其他市直部门负责本部门所属单位及所管理单位的案例征集和初选工作并择优报送案例,报送篇数不限。
四、请中央驻江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向所在县(市、区)财政局报送案例,由所在地县(市、区)财政局负责案例初选。
五、请各县(市、区)财政局、有关单位于2026年4月15日前将案例报送市财政局(粤政易-江门市财政局-会计科;电子邮箱jmsczjkjk@jiangmen.gov.cn)。报送的信息应包括推荐案例名单、案例、案例声明页的扫描件等。
(联系人及电话:彭国强,0750-3501713)
附件: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数智化背景下会计相关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函
江门市财政局
2026年3月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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