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文件编号 |
监督检查对象 |
监督检查项目 |
检查场所 |
监督检查结果 |
整改意见 |
1 |
江财监[2017]16号 |
江门市民政局 |
2016年会计信息质量 |
现场检查 |
1.部分会计核算不够规范。 |
要求该局分析、查找原因并进一步加强会计核算工作,一是要按照《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明细核算内容及《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明细分类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将固定资产改建、扩建或修缮等后续支出依实际情况,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二是要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第十二条的要求,确保会计核算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各项会计要素的情况和结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 |
2.个别专项资金没有单独核算。 |
要求该局要分析、查找原因并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核算工作,按照《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第二十一条及《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第三十九条的要求, 对从非同级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等取得的用于完成项目或专项任务的资金,按照批准的项目和用途使用,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取得时通过“其他收入”科目核算,支出时通过“拨出经费”科目核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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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出纳人员未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
要求该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八条的要求,配备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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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吴烷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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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陈丽霞 |
填表日期:2017年7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