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时聘请会计中介机构人员参加2018年财政监督检查的公告
江门市财政局因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需要,诚聘在江门市区会计中介机构工作的会计专业人员若干名。
1、聘用人员条件:有2年以上在会计中介机构从业工作经验,具有初级以上(含初级)会计(审计)职称或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2、聘用劳务费(含市内交通费、误餐费、通信费、业务补助等各项费用)标准: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或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的人员每人每工作日800元;具有中级会计师职称的人员每人每工作日650元;具有初级会计师职称的人员每人每工作日500元。市区外检查发生的交通费、食宿费等费用,由江门市财政局负责解决。聘用人员协议书由江门市财政局与受聘用人员所属的会计中介机构签订。聘用结束后,市财政局按协议规定支付劳务费给会计中介机构。
请有意向的会计中介机构填列推荐人员名单表,在3月12日前发送至邮箱jmczjjdb@126.com。
咨询电话:3501725,3501727 联系人:郑悦均、吴烷红。
附件:会计中介机构会计专业人员推荐表
江门市财政局
2018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