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财综〔2021〕5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现将《广东省财政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实施方案>的通知》(粤财税〔2021〕3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门市财政局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江门市中心支行
2021年12月2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档案馆。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1年12月21日印发
江财综〔2021〕5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现将《广东省财政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实施方案>的通知》(粤财税〔2021〕3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门市财政局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江门市中心支行
2021年12月2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档案馆。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1年12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