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支持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促进珠江口东西两岸融合互动,深化深江合作重大平台建设。同时,根据国家发改委、能源局联合印发的《能源技术革命创新行动计划(2016~2030年)》工作部署,结合我市氢能产业发展的基础,了解我市大力推广氢能产业发展的可行性。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决定开展《深江合作平台建设开发模式专题研究》和《氢能源产业发展研究》等两个课题研究,采取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形式确定合作单位。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19年任意3个月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研究机构;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广东省内合法注册、业务范围包含研究咨询服务的独立法人。
(三)应聘单位应熟悉深圳市、江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曾参与或主持开展国内重大区域合作平台建设开发模式研究课题,2015年以来至少完成3个(含)地市级以上(含地级市)的经济社会研究和新兴产业发展研究项目。近三年承担过国家和省部级相关课题研究的优先。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得转包。
二、工作要求
(一)能高质量完成该项课题研究,形成研究报告和实施方案。
《深江合作平台建设开发模式专题研究》需要根据《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有关要求,详尽掌握和分析深江合作平台建设发展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江深合作的基础、优势与存在的问题,国内和国际重大区域合作平台建设开发模式分析对比等,立足深江产业园等平台,研究提出深江合作平台建设开发模式建议、重点任务和保障举措,做到分析全面、建议可行、对策具体、实操性强。
《氢能源产业发展研究》需对国内外氢能源产业发展的情况进行详细的梳理,对发展氢能源产业的优势、存在的问题、面临的挑战等进行详细的分析,了解掌握江门市氢能产业的基础、优势与制约因素等,并在此基础上,结合江门市实际情况,提出江门市发展氢能产业的建议(包括但不限于路径、突破点、重点任务和保障举措),做到基础情况清晰、分析全面、建议可行、对策具体、实操性强。
(二)两个课题均需成立项目组,独立研究。项目组固定成员不少于5名,项目组负责人须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项目组负责人必须是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三)受聘单位需在2020年2月中旬前完成研究报告(含研究报告和实施方案)初稿。2020年4月底前完成研究报告和实施方案修改编制,包括完成意见征集及修改、专家咨询等工作,形成终稿。
三、项目费用
报价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不超过40万元。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编写、调研考察、技术资料、专家评审、交通工具租赁费、工作人员差旅和食宿费、会议费、成果载体(硬件、软件)费用、税费等各项费用。
四、获聘单位的产生
应聘单位报名且通过资料审查后,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将以公告的形式发布参加现场选定的应聘单位名单及现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组成选聘小组对应聘单位提交的工作方案、资质、从业经历、报价和现场答辩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分,择优确定受聘单位,并进行公示。
五、报名方式
请有意报名的机构于2019年12月12日10:00分前将《应聘申请书》《工作方案》及相关资质和业绩证明材料等电子版资料发送至联系人邮箱进行报名,逾期不报视作放弃本次应聘资格处理。《工作方案》内容包括工作思路、工作计划、完成时间以及需要采购单位配合的事项等。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750-3278663 E-mail:jm_fgj@126.com
地址:江门市白沙大道西1号1幢3楼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大湾区办 邮编:529031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