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发展改革局:
报来《关于对台山市桂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审查意见》(台发改〔2020〕5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江门市科禹水利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台山市桂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项目代码:2019-440781-76-01-037453)。
二、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对主、副坝进行防渗及加固,重建或加固主副坝输水涵管、放水塔及交通桥,加固溢洪道,修整防汛公路,配套管理用房及管理设施。该工程为Ⅲ等中型工程,永久性主要建筑物级别按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按4级、临时建筑物级别按5级设计。水库永久性主要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 1000年一遇;溢洪道防冲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 30 年一遇;施工导流标准5年一遇。相关技术标准要求按照《关于报送台山市桂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查意见的函》(江水函〔2020〕21号)确定的标准执行。施工总工期为24月。
三、核定工程概算总投资为6906.4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4962.72万元,勘察费214.96万元,设计费258.82万元,监理费144.53万元,其他费1325.45万元(其中:建设管理费66.96万元,预备费297.24万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等其它费961.25万元)。
四、资金来源:由台山市统筹安排,并积极争取上级支持。
五、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进一步优化设计,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
六、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请进一步加强对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切实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
八、项目审批的相关依据:《关于报送台山市桂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查意见的函》(江水函〔2020〕21号)、《关于台山市桂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用地和规划意见的复函》《台山市桂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概算评审报告》。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请严格按批复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1.招标核准意见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4月2日
招 标 核 准 意 见
建设项目名称:台山市桂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