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发展改革局,江门供电局,有关发电企业:
现将《转发广东省能源局关于转发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安全文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粤能安全函〔2020〕43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确保我市电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附件:广东省能源局关于转发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安全文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8月22日
各市(区)发展改革局,江门供电局,有关发电企业:
现将《转发广东省能源局关于转发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安全文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粤能安全函〔2020〕43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确保我市电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附件:广东省能源局关于转发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安全文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