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协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核准滘龙二桥新建工程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开平市、台山市路网,改善群众出行交通条件,提升城市品质,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开平市滘龙二桥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2020-440781-48-02-048722)。
项目单位为台山协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开平市祥龙岛西侧、台山市白沙镇飞地东侧。
三、项目建设内容:全长约227.3m,采用城市主干路设计标准,设计速度60km/h,车道数为双向六车道,每条车道3.5m,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
四、项目总投资为8657.51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8657.51万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100.0%。
项目的股东构成及出资比例情况为台山协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资建设。
五、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营运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节约用地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
六、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台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申请出具滘龙二桥新建工程的用地审查意见及规划选址意见的复函》、《恒大地产集团深圳公司江门台山悦珑湾项目框架协议》、《恒大地产集团深圳公司江门台山悦珑湾项目框架协议》补充协议。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八、请台山协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台山协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