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发展和改革局,江门供电局,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能源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布2020年风电、光伏平价上网项目的通知》(粤发改能源函〔2020〕152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按照执行:
一、请各市(区)高度重视,切实将风电、光伏发电平价项目建设工作作为落实中央“六稳”“六保”部署的有效举措,抓紧推进,狠抓落实。
二、抓紧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督促协调2019年第一批和2020年风电、光伏平价上网项目单位务必于2020年底前完成项目核准或备案,并落实建设条件开工建设。
三、督促项目单位对标国家提出的风电项目须于2022年底前并网,光伏发电项目须于2021年底前并网的项目建设时间要求,抓紧推进项目建设,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抓好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因并网消纳受限之外的其他原因而未在规定时限内并网的项目,省将按照《通知》要求上报国家能源局将其从2019年第一批和2020年风电、光伏平价上网项目清单中移除。
四、请电网公司对平价上网项目建立绿色通道,简化手续,实行快速审批,加快安排送出线路建设,并按照《通知》要求落实平价上网项目有关政策,确保平价上网项目优先发电和全额保障性收购,按项目核准备案时国家规定的我省燃煤标杆电价与风电、光伏发电平价项目单位签订不少于20年的长期固定电价购售电合同。
五、做好项目跟进和情况报送工作,各市(区)发展和改革局从今年第三季度起每季度末将有关项目核准备案(含变更)情况、投资情况、建设进度和并网情况等信息(见附件2),以及当地难以解决的难点问题一并报送我局(资环节能科)。对于因并网消纳受限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限内并网的项目,届时应将电网公司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一同报我局。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