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校园建设
项目(学生宿舍楼)公示表
1、本公示的期限为2021年4月14日至2021年4月16日。
2、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2个工作日内,对本项目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局提出;对项目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局提出。
3、以上应填写《公众意见和建议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公众意见和建议反馈表
审批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校园建设
项目(学生宿舍楼)公示表
1、本公示的期限为2021年4月14日至2021年4月16日。
2、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2个工作日内,对本项目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局提出;对项目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局提出。
3、以上应填写《公众意见和建议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公众意见和建议反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