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民政府:
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2021年能耗双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发改能源〔2021〕256号)关于加强能耗双控监测预警的要求,我们根据省晴雨表预警等级划分标准和市统计部门数据,制定了《各市(区)2021年上半年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和我市的等级划分标准,现印发给你们。
能耗强度降低方面,蓬江区、新会区、鹤山市、恩平市等4个市(区)上半年能耗强度不降反升,为一级预警;江海区、台山市、开平市等3个市(区)上半年能耗强度降低率未达到进度要求,为二级预警。
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方面,蓬江区、鹤山市等2个市(区)为一级预警;江海区、新会区、开平市、恩平市等4个市(区)为二级预警;台山市为三级预警。
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4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通知要求,自本文印发之日起,对能耗强度不降反升的市(区),2021年暂停“两高”项目节能审查(国家规划布局的重大项目除外)。各市(区)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对上半年严峻的节能形势保持高度警醒,深入分析、深刻反思出现问题的原因,切实采取有力措施,迅速扭转工作被动局面,确保完成今年能耗双控目标,特别是能耗强度降低目标任务。
附件:1.各市(区)2021年上半年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
2.江门市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预警等级划分标准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8月23日
附件1
各市(区)2021年上半年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
附件2
江门市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预警等级划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