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发展改革局: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第28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及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的通知》(粤发改高技函〔2021〕1705号),请各市(区)发展改革部门组织本地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按照《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指南》(附件4)的要求编写评价材料,并对评价材料和免税情况表汇总进行审核确认。将评价材料纸质文件(一式三份)和电子版(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数据表采用Office Excel格式)请于2021年9月20日前报送我局产业发展科。
附件:1.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第28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及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的通知
2.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3.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
4.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指南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9月14日
(联系人及电话:茹柏文3276622,电子邮箱:jmsfgjcyfzk@jiangme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