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价格监测定点单位管理的办法》相关规定,经初步审核,“江海区时尚鑫都商贸有限公司”、“江海区易启动汽车保养中心”、“广州市隽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等3家经营单位均具有固定经营场所和一定经营规模,所经营商品或服务在当地较具代表性,具备承担价格监测工作任务能力,符合申报价格监测定点单位条件。我局拟选定上述3家经营单位为价格监测定点单位,负责开展相关市场商品或服务价格的数据采集和信息报送任务,现将拟定的价格监测定点单位信息公示(详见附件)如下:
1、公示期 7 天。在公示期内,各界群众可向我局反映公示对象在申请价格监测定点单位资格方面的情况和问题。
2、公示时间: 2022年1月11日至1月17日。
3、受理单位: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监测中心,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堤东路108号2楼,邮政编码:529020,联系电话:0750-3098029。
2021年1月11日
江门市拟定价格监测定点单位信息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