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报来《关于启动江门市甘化厂一期保护修缮项目设计招标工作的申请函》(江国资规划函〔2022〕257号)收悉。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九条规定和按照市领导对《关于江门甘化工业保护利用项目协调工作会议的签报》的批示意见,同意先行启动江门市甘化厂一期保护修缮项目(项目代码:2207-440703-04-01-483380)设计服务的招标工作(招标方式核准意见见附件),费用约220.30万元,最终估算以经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准。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8月11日
招标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江门市甘化厂一期保护修缮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