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港澳融合”“侨都赋能”工程,推动便利华侨华人投资制度专项改革试点工作落地见效,我局拟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开展《新时代华侨华人在江投资兴业专题研究》课题。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或在国内合法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机构或组织。
(三)应聘单位应熟悉江门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了解掌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战略布局、区域协同、规则衔接、机制对接等相关情况,具备承担研究工作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经验。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得转包。
二、工作要求
(一)本项目包含以下内容:
1.华侨华人和港澳台同胞在江投资兴业事迹征集整理。充分运用报刊、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广泛向社会征集华侨华人和港澳台同胞在江门投资兴业事迹线索,对优秀先进事迹进行深入调研访谈及文稿整理,先进事迹不少于50个,图片不少于50张,每个事迹文字不少于1000字,并汇编成册印刷。
2.新时代华侨华人在江投资兴业情况专题研究报告。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1+1+9”工作部署和市委“1+6+3”工作安排,在征集整理先进事迹的基础上,听取华侨华人和港澳台同胞投资诉求,开展便利华侨华人和港澳台同胞投资兴业的研究,梳理深入开展江门便利华侨华人投资改革试点的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形成专题研究报告。
3.华侨华人和港澳台同胞在江投资兴业事迹传播案例。为坚定华侨华人和港澳台同胞回江投资兴业信心,扩大省级便利华侨华人投资政策社会知晓度,将征集到的优秀先进事迹和相关文字材料转化形成包括但不限于纸质媒体、H5、短视频等作品,配合我局进行宣传(不少于5条,包括中文简体、繁体和英文)。
(二)应聘单位须成立项目组,项目组固定成员不少于5名,项目组负责人须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项目组负责人必须是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三、项目费用
报价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不超过20万元(含),包括完成以上工作要求的所有费用。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印刷费、差旅费、融合传播素材制作费、劳务费、管理费、税费等各项费用。
四、获聘单位的产生
应聘单位报名且通过资料审查后,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将以公告的形式发布参加现场选定的应聘单位名单及现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组成选聘小组对应聘单位提交的工作方案、资质、从业经历、报价和现场答辩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分,择优确定受聘单位,并进行公示。
五、报名方式
请有意报名的机构于2022年10月9日17时前将《应聘申请书》《工作方案》及相关资质和业绩证明材料等电子版资料发送至联系人邮箱进行报名,逾期不报视作放弃本次应聘资格处理。《工作方案》内容包括工作思路、工作计划、完成时间以及需要采购单位配合的事项等。
附件:《应聘申请书》(参考样式)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50-3278836
E-mail:jmsfzhggj@jiangmen.gov.cn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白沙大道西1号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邮编:529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