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市发展改革局:
发来《关于审批开平市狮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开发改投〔2022〕71号)及有关资料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开平市狮山水库组织实施开平市狮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代码:2110-440783-04-01-871263)。
二、主要建设内容:加固大坝,重建正常溢洪道,加固非常溢洪道,加固输水涵管,加固输水倒虹吸管,新建防汛路,环境整治,增设观测、监测设施和白蚁防治等。相关技术标准按照《关于报送开平市狮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查意见的函》(江水函〔2022〕518号)确定的标准执行。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为7254.9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5409.26万元,勘察费200.06万元,设计费287.04万元,监理费148.8万元,其他费用1209.82万元(含基本预备费367.07万元)。
四、资金来源:由开平市统筹安排。
五、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
六、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请进一步加强对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切实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保障工作。
八、项目审批的相关依据:《关于报送开平市狮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查意见的函》(江水函〔2022〕518号)、开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平市狮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配套资金的承诺函》。
九、项目招标方式按招标核准意见表核准的内容执行。
十、请严格按批复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1.招标核准意见
2.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0月20日
附件1
招 标 核 准 意 见
建设项目名称:开平市狮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附件2
开平市狮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
概算核定表
备注:费用明细以报来概算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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