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构建江门市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推动海上风电项目有序规范开发,根据《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海上风电有序开发和相关产业可持续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21〕18号)以及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海上风电项目竞争配置工作要求,结合江门实际,现就江门市2026年海上风电项目竞争配置工作公告如下:
一、目标原则
按照“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技术经济领先、强调企业社会责任、坚持省市统筹实施”原则,通过竞争配置,遴选江门市2026年海上风电项目开发业主,促进海上风电项目规范有序开发。
二、竞配范围
本次竞配范围为省管海域的江门川岛三海上风电场项目,装机容量90万千瓦。海上采用500kV交流送出,陆上登陆点位于江门市台山市赤溪镇(具体以自然资源部门审批为准)。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要求
1.申报主体应以集团公司(一级公司)名义或以一家下属企业名义参与本轮海上风电项目竞配(以下属企业名义参与竞配的需提供集团公司的唯一性书面授权文件)。
2.申报主体(含联合体各成员,下同)诚信履约情况良好,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执行人等(需提交在“信用广东”下载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3.申报主体在前期我省海上风电场址资源配置时未发生过行贿犯罪记录。
4.申报主体近3年在广东省内建设运营的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未发生2次以上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无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等情况。
(二)申报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主体可以单独或组成联合体(提交联合体合作协议)申报。以联合体申报的,需明确1家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参与竞配,且联合体其他成员不得再以各自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竞争配置。
(三)申报数量
同一主体单独申报和代表联合体在本轮海风竞配申报的项目总数量不得超过5个(含5个)。
四、报名及领取竞配资料安排
(一)接受报名及领取竞配资料时间、地点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14日止,9:00-12:00,15:0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地点:江门市蓬江区白沙大道西1号8号楼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8110室。
(二)报名提交材料
申报主体或联合体牵头主体提交参加江门市2026年海上风电项目竞争配置资料(见附件1-4)及本公告中“申报主体要求”第2、3、4项佐证材料,确认报名成功后领取江门市2026年海上风电项目竞争配置方案及相关附件。
(三)提交竞争配置材料时间
7月20日9:00-11:00。提交竞配材料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李先生 0750-3278613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7月9日
江门市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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