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发展改革局,广东电网公司江门供电局:
现将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我省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8〕30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我省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8〕306号)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