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上午,鹤山交警大队成功破获一宗涉嫌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办理交通违法业务,替违法驾驶人记分的案件,目前,该案两名嫌疑人温某、刘某已被鹤山市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不久前有鹤山市民反映:经常有非法中介和个人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外围向办理业务的群众兜售代办记分、买卖驾驶证分数的违法行为。接到市民举报后,鹤山交警立即展开调查,发现有多名嫌疑人经常出现在窗口办理交通违法业务,存在替他人代办业务的嫌疑。
4月17日,江西籍驾驶员张某向鹤山交警大队投诉称:他收到当地车管提醒通知,称其4月14日在鹤山被记12分。他反映,其本人现在福建工作从没到过鹤山,也没有到鹤山办理过交通违法业务。鹤山交警大队获悉情况后,立即开展调查,发现2名嫌疑人分别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和身份证替他人代办交通违法业务。
4月30日,当该2名嫌疑人持伪造的李某林驾驶证到鹤山市交通违法处理室办理记12分业务时,交警马上将2名嫌疑人温某和刘某抓获。经审查,犯罪嫌疑人供认了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和身份证替他人代办记12分交通违法业务,并从中收取每宗800元的手续费的违法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