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不少交通事故由于机动车驾驶人不按期对机动车进行保险续期,导致事故发生后车辆索赔问题难以解决,而在全市机动车未按期进行车辆年度续保中,二轮摩托车占多数。
机动车没有购买保险以及不按期续保,除驾驶人自身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外,他人的损失也难以保障,万一发生交通事故,损失尤其惨重。例如,今年曾发生过一起二轮摩托车与电动自行车相撞的交通事故,由于摩托车驾驶人雷某的第三者强制险刚好过期,以致雷某发生事故后要自己承担损失。又如保某无证驾驶保险过期的摩托车与一自行车相撞的事故中,保某除了要依法行政拘留15日,无证驾驶罚款1000元外,还要依法购买保险后才能领回被暂扣的车辆。这样的案例比比皆是,由于驾驶人疏忽或心存侥幸,不按期购买或续期车辆保险,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将难以预计。
小型汽车和摩托车自入户之日起4年以内每两年审验一次,而强制保险为一年期(即一年一次)。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将处以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保险费的两倍罚款。此外,保险以及年检合格等标志必须张贴在汽车前挡风玻璃的右上角位置,否则将按规定罚款100元,记1分;而摩托车驾驶人应随身携带保险卡。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人:为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机动车千万别因新车两年一审而忘记续保,也不要为了节省开支而不购买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否则出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将分文不赔,而您还要自己承担第三者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