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开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预防及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开平公安交警加强路面管控力度,近日,查处一起使用他人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且准驾不符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2018年8月29日0时40分许,市区中队执勤民警在G325国道巡逻,途经开平市赤坎镇路段时发现一辆粤G562**号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号牌不清晰,于是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当民警要求驾驶人王某香出示相关证件时,他从车上拿出了一本名字为“王某华”的“A2E”类驾驶证递给民警。细心的民警发现,虽然驾驶证照片里的人和王某香模样有几分相似,但仔细对比,并非同一人。面对民警的质疑,王某香支支吾吾、神情紧张,不停说这就是他的驾驶证,而自己的身份证放在了家里。然而,“纸包不住火”。当王某香拿出钱包时,不小心掉出来身份证和一本名字为“王某香”的“B2”类驾驶证。这一幕,让王某香尴尬地低下了头,不敢直视民警。
经警务系统查询,民警确认这正是王某香本人的驾驶证,面对铁证,王某香只好坦言:28日晚上他的哥哥王某华有事走不开,又找不到持有“A2”类驾驶证的司机,为了不耽误送货时间,只持有“B2”类驾驶证的王某香,明知道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必须持有“A2”类驾驶证,心想自己长得神似哥哥模样,万一遇到交警查车,临时“借用”放在车上哥哥的驾驶证糊弄交警,可以蒙混过关。于是,王某香铤而走险,自己驾着载满工业用纸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前往广州,结果途经开平市被开平交警查获。经民警普法教育,王某香对自己弄巧成拙的行为表示后悔不已,今后务必守法安全出行。
目前,民警已暂扣车辆,并依法对王某香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使用他人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号牌不清晰的交通违法行为合计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1900元、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