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职业司机,驾驶证对台山的男子张某来说就是上岗凭证,因为贪杯酒后驾车被交警查获,驾驶证被暂扣6个月并记12分,因此他丢掉了自己的工作。准备外出务工谋生的前夜,他和朋友聚会道别后再次被台山公安交警查出酒后驾驶。
9月26日凌晨,台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专业队在台城环市西路开展夜查执勤。0时40分,一辆号牌为粤J4***R的小车驾驶人被检查出酒后驾驶行为(现场酒精呼气测试值为77mg/100ml),并且无法出示驾驶证。民警利用智慧新警务的移动警务终端的人脸识别核查发现,其驾驶证状态显示为“超分,扣留,停止使用”。原来,该驾驶人张某(男,51岁,台山汶村人)在三个月前的6月18日,就曾因为酒后驾驶粤J4***R号小车在台城东门广大家私广场路段被交警机动中队查获,并被处以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因此,张某的行为属于在驾驶证被暂扣期间二次酒驾。
现场懊悔不已的张某自述,第一次酒驾被查获以前,自己是名专业司机,一直以驾驶营运车辆为生,驾驶证被暂扣后没办法开车因而丢掉了工作。中秋过后,张某打算外出打工,动身前夜想把车开到塔山车站附近朋友那里停放。朋友得知其要外出务工后,约了几个朋友到某大排档吃宵夜为其饯行,期间一起喝了些啤酒。想着前往目的地不到一公里,而且已深入夜,抱着侥幸心理的张某再次冒险酒驾,没想到再次被交警查获。张某对民警感叹:“这下工作计划又泡汤了。”
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台山公安交警对二次酒驾的张某处以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申领,并处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