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长假过去一个星期,大家已经陆续回到了各自的工作岗位。10月12日,冯某来到台山公安交警大队汶村中队,取回被依法暂扣的机动车,此前他刚刚结束了在台山拘留所的“免费国庆十五日游”。
9月23日,尚未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冯某(男,23岁,台山市北陡镇人),驾驶着自己新落地的粤J6***6号本田思域轿车由台山市北陡镇圩往北陡中学方向行驶。18时许,行驶至北陡中学路段调头时,车技尚不成熟的冯某操作不当,车尾撞上停放路边的粤J3***9号同款思域轿车,致粤J3***9号轿车右侧车身凹陷。考虑到自己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为逃避法律责任,冯某在事故发生后直接驾车逃离了现场。同样是落地不久的粤J3***9号思域轿车车主见爱车受损心痛不已,选择了立刻报警。
民警接报警后立即展开走访调查,通过查看事故现场附近的监控视频迅速锁定肇事嫌疑人冯某。面对民警的询问,冯某对肇事逃逸的事故事实供认不讳。台山公安交警于25日对冯某无证驾驶、造成交通事故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500元,并处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台山交警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驾车出行,一定要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涉及人员受伤或者有无牌、无证、无保险等违法行为的,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警,等待民警到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