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专项行动,助力开平市创文建设,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近日,开平公安交警查获一名无证酒后驾驶报废车的男子,有效消除交通隐患。
11月27日上午9时许,机动中队民警加强日常巡逻管控,途径开平长沙八一路段时,发现一辆悬挂号牌为粤Q96B**的男装摩托车驾驶人未戴安全头盔,随即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当民警要求驾驶人何某出示证件时,何某神情紧张,支支吾吾地交代自己并未考取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经查,该车因超过连续三个周期未检验,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细心的民警在检查中发现,何某身上隐隐散发出一股酒味,怀疑其酒后驾驶,马上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测试仪显示其体内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6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据何某称,该车于2016年4月在茂名一车行以8000元全新购买的,当日在水口吃早餐的时候喝了一点酒暖暖身体,准备驾车到阳江市溪头镇,万万没想到路上会遇到交警巡逻查车,真是后悔莫及!
目前,民警依法暂扣车辆,对其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非汽车类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驾驶摩托车时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处以合计罚款4200元及行政拘留5日。
在此,开平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切莫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