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3日,潘某驾驶货车在台城龙山花园路段碰刮一辆小汽车后离开现场,后被台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侦查发现,依法查扣其驾驶证、行驶证以及肇事车辆。14日下午,涉嫌肇事逃逸的潘某为逃避处罚,做出扰乱公共秩序的过激行为。
潘某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此外,潘某因交通肇事逃逸还将面临《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及时报警处理,发生逃逸行为将会受到严厉处罚。另外,要理性对待问题,切勿采取过激极端行为表达诉求,否则,一旦触犯了法律,将会后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