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我市各级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省公安厅和市委、市政府的春节安保工作部署要求,提高站位、全警动员、主动作为,积极开展维护政治安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大型活动安保、社会面整体防控、防事故保安全和防范暴恐袭击等行动,有效维护我市社会大局平安稳定。
春节期间,我市社会治安形势平稳,共接报刑事治安警情293宗,同比下降48.4 % ;立刑事案件23宗,同比下降78.5%。各地大型活动现场秩序、整体交通状况良好,实现了预期工作目标。
强化组织部署 严格督导落实
一是周密谋划部署。市公安局坚持早抓真抓,于元旦前制定印发2019年元旦春节安保维稳工作部署方案,并先后四次召开会议,对春运及春节各项安保工作作出具体部署,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值班备勤、社会面巡逻防控、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大型活动安保、交通安全保障等工作。二是加强检查督导。各级领导对春节安保工作高度重视,深入基层一线检查督导,慰问春节期间坚守岗位的公安民警、辅警和武警官兵,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三是强化应急值守。我市公安机关从1月25日起启动三级勤务,市、县两级公安机关严格实行局领导“双值班”制度,平均每天安排1963名警力值班备勤。同时,抽调320名警力成立7支应急梯队24小时备勤待命,切实做好各项应急处突准备工作。
强化交通管控 确保安全通畅
一是提前抓好源头隐患清理。我市公安机关提前10天于1月11日启动春运安保工作,紧紧围绕“人、车、路、企业”全面开展源头隐患清理工作,共排查出有酒驾醉驾毒驾违法记录驾驶人8人,交通肇事罪119人,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重点驾驶人785人,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多次违法未处理的重点车辆1976辆,并抄告市交通运输局;排查全市近3年死亡事故多发路段共5处,通过市道安办挂牌督办;排查出重点客、货、危运企业10家,逐一发出整改通知书,联合运输、住建等部门约谈企业负责人,通过媒体公开曝光。二是加强区域协勤联动。根据省厅部署,我市作为粤西片区牵头单位,协调粤西片区公安机关(江门、阳江、茂名、湛江、云浮五市)统筹做好粤西区域的道路交通保安全、保畅通工作,并于1月28日开展粤西片区高速公路区域联动集中整治统一行动,对“两超、两占、两违、两涉”等八大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重点查处。三是全面加强路面秩序管控。春运启动以来,全市共现场查处交通违法行为16531宗,其中,查处面包车违法559宗、摩托车违法4729宗;扣留机动车2072辆(摩托车1236辆);查处酒驾337宗、醉驾20宗、无证驾驶199宗、客车超员114宗、高速公路占用应急车道8宗。四是精细部署交通分流疏导。结合当前沈海高速佛开、开阳段改扩建施工,排查易造成拥堵的高速公路、国省道路段共14处,并落实“一拥堵一方案”。春节期间,我市道路交通形势平稳,经高速公路进出我市的车辆约2801162辆,各高速公路、国道和市区主干道交通秩序安全畅通,没有发生大范围、长时间交通拥堵。
强化防范打击 严防违法犯罪
一是加强社会面巡逻防控。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强化显性用警,切实提高见警率、管事率。加强巡逻伏击,严格落实动中备勤、定点值守、“1、3、5分钟”快速反应等工作机制。加强治安卡点检查工作,春节期间全市共设卡205次,出动警力2439人次,检查可疑车辆6228辆、可疑人员7715名 ,抓获犯罪嫌疑人21名。二是加强安全防范宣传。1月底,联合人民银行及18家商业银行在新会冈州广场举办“警银联动,堵截电诈”防范电信诈骗集中宣传活动,提升市民防范电信诈骗意识,进一步挤压电信诈骗犯罪活动空间。
强化隐患排除 确保治安稳定
一是及时消除治安安全隐患。市公安局制定印发《岁末年初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公共安全大检查行动方案》,全市共检查各类场所45间,排查安全隐患66处,整治安全隐患66处,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5份,责令“三停”单位3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公共安全。二是强化烟花爆竹管理。严厉查处打击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1月25日至2月9日,全市共收缴烟花爆竹1802箱(其中春节期间收缴975箱)。通过媒体发布《江门市公安局关于严禁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警醒。三是加强大型活动安保工作。对春节期间举办的各类大型活动进行摸排,逐一开展风险评估,制定安保工作预案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压实主办方主体责任,落实安全措施。春节期间,我市举办1000人以上的大型活动共14场,约5.3万人参加,共安排安保力量7145人,其中民警4133名,辅警3012名,确保活动安全、顺利、有序进行,全市各旅游景点秩序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