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有关通知要求,江门市公安局编制了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我局互联网频道单位(网址: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gaj/)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江门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江门大道中900号,邮编:529000,电话:0750-3260971)。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江门市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4年,江门市公安局通过政务网站和新媒体等平台主动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在政务网站方面,在网站频道发布稿件400多条,信息公开平台发布稿件400多条,包括财政预决算、公务员招考与录用、政策解读、行政执法等政府信息。在新媒体方面,在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发布各类信息6000多条,在传统媒体共刊登报道警务动态近700篇。在互动交流方面,规范决策公开,做好意见征集工作,及时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江门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关于公开征求《江门市出租屋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等征求意见稿,结束后均在1周内对公众反馈征集调查情况。在政策解读方面,主动公开《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江门市公安局反走私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并采用文字、图片、图文动画、短视频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全方位、多角度解读,提升政策的知晓度和影响力。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化的有关要求,建立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闭环管理机制。2024年,通过系统、信函等方式接收公民、法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6宗,全部按规定时限依法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完善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策”栏目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加强政务网站与新媒体备案登记、内容审核,不断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四)平台建设方面。持续推进政务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持续加强主题宣传和矩阵联动工作,强化全市公安新媒体矩阵,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建设。
(五)回应关切方面。认真做好重大政策的宣传工作,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综合采用文字、图片、视频、动画等形式对重大政策开展深度解读,优化政策咨询服务,升级完善“平安厅”局长信箱,积极打通政务公开“最后一公里”。
(六)监督保障方面。明确各警种部门责任,定期通报任务落实和问题整改情况,依托集约化平台运行监测功能,加强对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的日常检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江门市公安局在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政策解读不够深入、主动公开力度有待增强、信息审查机制需要优化等问题。下一步,江门市公安局将采取改进措施,全面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强化政策解读,强化图文动画、音视频、线下宣讲会等形式解读,提高政策发布解读回应质量。二是加大公开力度,紧紧围绕公安工作与人民群众最关切的问题,利用政务网站、新媒体等权威渠道和平台及时高效公开,使群众及时了解相关情况,获取有效信息,并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强化审核把关,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与责任制,压实各警种、各部门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加强工作环节衔接,规范审查程序,推进闭环管理,确保高质量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继续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更新管理工作,转载《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全面解读户籍改革制度的相关内容。同时,按照市重点领域公开统筹安排,在“答问知识库”发布户籍类知识问答信息42条。此外,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4年,江门市公安局没有收取依申请公开方面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