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一)责任主体:江门市公路事务中心
(二)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方式:江门市公路事务中心部门频道(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glj/)
(四)监督渠道:市政府门户网站互动交流平台、电话监督
互动交流平台:http://www.jiangmen.gov.cn/hdjlpt
电话:0750-3992887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