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公路事务中心关于开展国省道(国道G325、五邑路等)PPP项目绩效评价服务项目比选的公告
根据我中心工作安排,计划开展2022年度国省道(国道G325、五邑路等)PPP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现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意向单位参与比选。
一、项目概况
江门市国省道(国道G325、五邑路等)PPP项目是江门市第一个国省道公路PPP项目,是财政部第三批PPP示范项目,项目总投资 29.55亿元,项目运维范围包括省道S364线五邑路扩建工程和省道S364线五邑路综合管廊建设工程 。项目实施机构为江门市公路事务中心,项目公司为中电建路桥集团江门建设有限公司。为落实《江门市国省道(国道G325、五邑路等)PPP项目合同》关于付费机制的约定,拟对国省道(国道G325、五邑路等)PPP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二、项目要求
(一)根据《江门市国省道(国道G325、五邑路等)PPP项目合同》、《省道S364线五邑路五邑路运营维护手册》、《省道S364线五邑路五邑路综合管廊运营维护手册》以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管理操作指引》(财金[2020]13号)要求,需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社会公用满意度调查,项目建设期绩效评价1次,运维绩效评价4次(1次/季度),年可用性服务绩效评价2次(1次/6个月)。
(二)绩效评价服务单位需根据合同约定及运维考核指标要求,编制绩效评价方案,完善优化考核指标体系,按期(每个季末前十天或采购人要求时限)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并出具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评价报告包含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分析报告)。
(三)绩效评价服务费用采取总费用包干,由服务意见单位根据自拟工作方案测算报价(报价仅供比选参考)。
(四)服务费用支付方式:签订服务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60%;完成上半年服务内容以及建设期绩效评价服务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20%;剩余20%合同款在12月10日前支付。
三、参选条件
(一)参加比选服务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参加比选服务供应商应当具有离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
(三)参加比选服务供应商应当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四)参加比选服务供应商应当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8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五)参加比选服务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等行政处罚(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六)参加比选服务供应商应提交绩效评估工作方案(包括不但限于专家组建方案);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服务。
四、参选资料报送及要求
(一)报价书(必须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并取消参选资格);
(二)营业执照或相关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
(四)2021年8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五)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各类资质证书、业绩证明、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技术职称等);
(六)鉴于疫情要防控要求,不接受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参选资料电子(扫描)文件方式提交至电子邮箱:jmgljjhk@163.com;
(七)参选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3月22日下午5时;
(八)参选咨询及资料投递联系人:邓先生,联系电话:0750--3991339,13902884161。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
此项目最终采用多选一的直接选取方式,采购人将在报名的服务机构中,自主选定一家作为中选机构,未被选中的机构不应有任何异议。
特此公告
江门市公路事务中心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