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江门开平市国道G325线K111+000~K116+000段路面维修工程
(二)采购人:江门市开平公路局养护中心
(三)预算金额:99.7269万元(以上费用包含税费,具体以实际结算)
二、采购需求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开平市境内的国道325路段,起终点桩号范围为K111+000~K116+000。计划铣刨或挖除破损旧路面(沥青面层450.5m³、基层93.6m³),重铺路面(A型519.8㎡:28cm水泥砼面层+5cmAC-13C细粒式改性沥青砼面层;B型7802.3㎡:5cm AC-13C细粒式改性沥青砼上面层;C型93.8㎡:4cm AC-13C细粒式改性沥青砼上面层+5cm AC-20C中粒式改性沥青砼下面层),热熔型涂料路面标线898.4㎡。详细维修方案及工程量见施工图设计。
(二)工作范围
1.采购人与中选单位共同配合做好施工现场交通安全设施(中选方自备)布设及维护,包括但不限于破损旧路面处理、清运、基地处理、整平及压实,安装侧模板,钢筋卸车和扎钢筋网、植拉杆、传力杆,浇筑混凝土、振捣、整平、刻纹、锯缝等施工内容,以上均按设计图纸要求实施。
2.完工后,中选单位需自行聘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质量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3.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完成施工结算及竣工图编制等。(具体的施工范围及内容以经业主书面确认的施工图设计以及结合现场实际与相关部门意见为准)
(三)工程质量及验收要求
1.以国家或部颁质量标准及公告的附件1为准。
2.原材料进场前投标人必须提供该批次原材料品牌、合格证明、送检报告等相关资料。
3.质量验收要求:一次性交(竣)工验收合格。
4.工程验收方式:按养护工程一阶段验收。
5.质量缺陷责任期:自完工交付使用起6个月。
(四)合同价格
1.本项目采购采用工程量固化清单,投标人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报完成并打印。投标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总报价和报价函大写金额报价应一致,如果报价金额出现差异时,其投标将被否决。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2。
(注:投标报价的所有单价取小数点后两位,所有合价和总价应四舍五入取整数。)
2.投标单价为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含交通管制经费、施工场地建设费、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管理费,利润, 措施费,规费及税金等所有费用。
3.项目施工采购金额最高限价为997269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4.按照风险共担原则,投标人所投报价格为对应项目的固定合同价,合同期内不予调整,按实际完成数量结算。
(五)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具体参照《广东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23年版),执行《广东省公路工程造价标准化管理指南》(粤交基〔2022〕483号)及现行的相关补充规定。
(六)付款方式
1.因本项目工期较短,项目完工后直接办理工程结算,不再另外进行中间计量。
2.最终结算以上级部门审核为准,且不得超过采购金额最高限价,超出部分将不予支付。
3.以上款项实际到账时间以财政部门的支付时间为准。
三、报名单位的资格要求
(一)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报名单位须满足下述资格条件最低要求,并按报名材料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否则取消资格。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5年8月12日至2025年8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线下报名时间为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二)报名地点:开平市长沙街道平冈S274线塔山路段江门市开平公路局养护中心1楼生产部。
(三)报名方式:1.现场报名;2.邮寄报名材料,需确保报名材料有效并在报名时间截止前送达。(邮寄地址:开平市长沙街道平冈S274线塔山路段江门市开平公路局养护中心1楼生产部,收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司徒先生,0750-2371999)
五、报名材料
(一)以下报名材料用于核查投标单位是否符合要求,报名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或授权人(附授权函)签名,不用密封提交。
(二)投标文件要按照以下所要求的提交材料组成册,投标文件需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或授权人(附授权函)签名,并密封提交,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报名同时提交材料文件。
注:施工组织设计应采用A4纸打印,超过A4纸版面的应折叠成A4纸版面,并装订成册,施工组织设计需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共四份),正、副本内容必须一致,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副本应在文件封面上注明,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报价文件需加盖公章并密封提交,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六、候选投标人的确定
采购人组建采购评选小组,并根据《江门开平市国道G325线K111+000~K116+000段路面维修工程施工单位采购评分标准》(附件3)的要求进行综合评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投标人候选人,按既定程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第一顺位投标人为采购候选人,若第一顺位投标人在公示期间被取消资格的或自动放弃采购资格的,则确定第二顺位为采购投标人,以此类推确定最终采购投标人。
七、服务时间及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完成验收结束。(服务时间最终以签订合同为准)
八、施工合同签订
1.在签订合同前,采购人组织人员对投标人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进行审核。
2.最终投标人须在通过公示并收到中标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施工合同。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司徒先生
联系电话:0750-2371999
特此公告。
江门市开平公路局养护中心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