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的通知》(粤工信创新函〔2025〕21号,附件1)转发你们,请按要求组织做好2026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及方式
本次项目入库分为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展创新能力建设项目,采取事后奖补方式,省财政资金奖补比例不超过项目新购置研发仪器设备(含配套软件,不含税)总额的40%,单个项目获得资金原则上不少于200万元、不超过800万元。申报指南详见附件2。
二、入库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申报通知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通知项目单位登陆数字工信一网通办(网址:https://gdii.gd.gov.cn/szgx/,技术支持电话:13609085751)在线提交项目入库申请资料,上传的资料要确保有较高的分辨率和良好的清晰度,各县(市、区)于2025年6月6日前完成网上初审提交工作。
(二)纸质及电子材料提交。项目入库申请资料经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通过后,建议项目单位从系统导出带水印的入库申请资料打印装订成册并盖章(纸质材料与系统填报材料必须一致,一式两份),连同电子光盘(光盘材料包括:带水印的入库申请资料盖章扫描件,各项材料的可编辑版本),按要求报送到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各县(市、区)推荐的项目须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后,于2025年6月6日前将推荐文件、项目入库情况表(附件4,盖章签字)、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5)正式行文报送我局(技术改造与创新科),项目入库申报材料的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光盘同步报送。
三、工作要求
(一)项目单位应严格按照申报通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二)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履行资金项目管理主体责任,按照“谁推荐、谁负责”原则,加强项目初审把关,对申报项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防止“报大数”和资金项目申报骗补。
(三)产业创新资金实行项目库管理,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预算。入库项目不等同于最终省财政资金给予支持的项目。
(四)我局将按规定开展完工评价、竞争性评审、现场核查等工作。如认为本项目入库通知涉及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可一并向我局(技术改造与创新科)反馈。
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事宜,严禁各县(市、区)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严禁项目单位接受任何机构或个人违规服务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产业创新资金不得用于支付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代理协助项目申报的报酬。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
项目入库的通知》(粤工信创新函〔2025〕21号)
2.2026年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展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3.2026年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展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申报有关文件
4.项目入库情况表
5.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5月5日
(联系人:瞿川,电话:3279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