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广泛宣传工业领域碳达峰政策,培育和践行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深入宣传工业节能绿色发展政策,我局拟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相关宣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一)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行业协会,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机构或组织。
(二)具有承担政府部门工业节能绿色发展政策宣传,举办企业节能降碳、绿色制造、清洁生产、工业节水等政策法规宣贯会的经验。
(三)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六)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报价。
二、服务内容和服务要求
(一)开展工业领域碳达峰、落后产能退出、节能降碳、绿色制造、清洁生产、工业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工业节能绿色发展政策宣传,项目服务期限为12个月。
(二)定期通过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企业家微信群等平台发布工业节能绿色发展政策信息。
(三)印发工业节能宣传画和宣传单张,定期深入工业园区、企业开展工业节能绿色发展政策宣传活动。
(四)定期举办工业节能云课堂、政策宣讲会等活动,宣传工业节能绿色发展政策。邀请专家授课,指导企业开展能效(水效)对标、节能(节水)技术改造、淘汰落后设备,发动申报企业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零碳工厂、清洁生产企业、节水型企业、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规范条件或准入企业、能效(水效)领跑者等称号、资质及绿美广东等专项扶持资金。
(五)安排至少1人专职负责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企业家微信群等发布工业节能绿色发展信息工作;定期深入工业园区、企业开展相关政策宣传活动;举办工业节能云课堂、政策宣讲会及参观学习等活动;组织发动企业申报工业节能绿色发展方面的称号、资质及专项扶持资金。
(六)服务期限结束后,供应商须上报2025-2026年工业节能绿色发展宣传工作总结,总结内容应包括具体工作落实情况。
三、采购预算和报价要求
(一)供应商应提供《工业节能绿色发展宣传项目报价方案》,具体服务费用由供应商在报价方案中提出。
(二)报价按固定总价方式报价,固定总价包括但不限于:新媒体宣传费用;宣贯会现场设施设备制作(租赁)费;宣传进企业、商会、园区等相关费用;相关宣传展板、背板、宣传海报设计制作费;工作人员经费等。报价总额不得高于采购预算上限。
(三)采购预算上限:人民币12万元(拾贰万元整)。
四、资料提交要求
(一)截止时间:2025年8月26日17时30分止。
(二)提交方式:供应商须在截止时间前将纸质资料一式三份邮寄至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建设路59号)。
(三)供应商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或统一机构信用代码证,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相关政府部门服务项目的证明材料(如有则提供);
2.编制《工业节能绿色发展宣传实施方案》等资料,具体服务费用由供应商在报价方案中提出;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记录;
所有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我局将根据供应商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分,择优确定审核验收服务供应商。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
本次采用综合评分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有多家供应商报价,综合考虑供应商的报价合理性、类似项目业绩情况、实施方案合理性等情况进行评分;若只有一家供应商,则对该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确定为成交供应商,评分标准详见附表。
六、联系方式
供应商如有疑问,请以电话方式联系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材料工业与工业节能科(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750-3279717)。
附表:2025年工业节能绿色发展宣传项目供应商评审表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