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市金融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国家、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深化金融改革、防控金融风险三大任务,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为江门市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现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相关要求,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学法,加强对全局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局年度工作。2022年通过党组会议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次、党组扩大会议学习党内法规2次。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职报告抄报制度,按时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抄报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
二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的学习宣传教育列入本单位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推动法律学习教育常态化,2022年以来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次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有关法律法规2项,组织《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信访工作条例》等法治培训3次,并在市政府党组会议上就《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的学习和我市贯彻落实情况作学习汇报。
(二)严格执行行政决策程序,加强行政规范性水平。
一是依法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要求,加大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加强部门文件的制定和管理,如《江门市金融工作局促进外商投资股权类企业集聚发展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等重要指引文件能做到依法依规执行征求意见、集体审议决定等必要程序。
二是充分发挥外聘法律顾问的作用。由有资质的外聘法律顾问为我局的重大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拟定、信访矛盾化解等具体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2022年以来,外聘法律顾问共为我局审核、修改合同44份,出具法律意见书44份。
三是加强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定《江门市金融工作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有效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进一步提升规范性文件制发质量,增强依法履职能力。
(三)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行政执法法律法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试行)》、《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非法集资行政案件办理程序的规定》等,并印发《江门市金融工作局2022年度行政检查工作方案》和行政检查计划,做到职权法定、依法实施。截至2022年11月底,我局行政执法队伍联动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2次,并依法依规解决企业投诉核查8宗,无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事项。
二是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日常监管制度。定期对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组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现场检查,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2022年首次将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分支机构纳入市局抽查范围。截至11月底,联合各县(市、区)金融办(局)已完成对5家融资担保公司、11家小额贷款公司和11家典当行的现场检查工作,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2份。
三是开展打击典当业务专项整治行动。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在全市开展为期3个月专项整治行动,截至11月底,已排查寄售(卖)行等市场主体共295家,责令整改39家,并通过官方媒体报道专项行动,动员行业协会及会员加强宣传。
四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更新本单位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和12345热线平台信息,及时公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等内容,定期发布政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2022年已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务咨询等共20件,办结率100%。
五是健全完善金融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和工作机制。修订完善《江门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牵头印发了《江门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操作手册》,提升处置化解金融风险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推动成立江门市金融风险化解委员会,加强部门协同,进一步加强对我市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
六是加强法治教育,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养。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学习行政执法法律法规,目前我局共有10人考取行政执法证,占公务员总数的77%。
(四)落实“放管服”工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严格按照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第三方评估迎评迎检标准,全面落实“一门一网式”政务服务改革,实现“一窗通办”服务模式,按照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受理业务的标准和培训要求对相关事项进行重新梳理,及时修正我局的政务服务事项(共29项)报送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进行统一受理。截至2022年11月底,我局共办理小额贷款公司跨区经营2宗、向股东借款2宗、变更审批2宗,融资担保公司变更备案2宗,典当企业变更审批3宗、补办许可证1宗。
二是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行等开始进行2021年度经营合规性专项审查,重点对审查主体的经营业绩、内部控制、合规经营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为加强对我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等地方金融组织的规范经营和日常监管。2021年度广东省典当企业年审结果中,我市16家企业参加年审,其中获A类企业12家,B家企业4家,A类企业数量排名在广州、东莞之后,排全省第3位。
三是召开全市涉众金融领域涉稳问题工作会议,依法防范化解涉众金融风险。建立平安金融长效工作机制,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涉金融犯罪,加大对历史遗留问题的化解力度,推动P2P网贷机构存量风险出清。
四是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审慎包容监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全面梳理涉及我局职能法律法规条款,细化违法行为,出台《江门市金融工作局市场主体违法行为免罚清单》,明确对典当行等市场主体共13项符合法定情形的轻微违法行为从轻、减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
五是强化源头防控,坚持防范为主、打早打小原则。截至11月末,收到投诉信访件28宗,我局直接派出执法人员现场核查5宗,向属地发出风险提示函(或转办函)11件,联合属地有关部门通过责令现场整改、调解等方式积极稳妥依法处理,把风险苗头遏制在基层一线。
(五)以普法宣传为重点,多措并举推动宣传全覆盖。
一是实行“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2022年以来多措并举开展系列宣传,充分发挥主流官方纸媒、地标性建筑视觉效果、广播电视电台、微信公众号等载体覆盖面广作用,滚动播放短视频及宣传标语。通过“进社区、进楼栋、进学校”,确保宣传资料送到手。动员辖内各类金融机构利用经营场所地理位置好、人流量大等优势,打造宣传阵地。截至10月底,我市组织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累计超4,000场,宣传典型案例(含转载)22个,发动参与群众超50万人次,发送短信超百万条,互动宣传覆盖超280万人次。
二是指导市地方金融行业协会邀请省小贷协会业务专家对监管政策进行宣讲,提升我市各小贷公司对评级指标的认识和理解。2021年度“楷模”监管评级A级以上机构名单,江门市新会区信盈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获评为A+级。
(六)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为江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增添动力。
2022年以来,我局坚持党对金融工作全面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进一步推动江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对GDP贡献不断加大,2022年前三季度,江门金融业GDP占比达8%,增速6.4%,推动全市GDP增长0.5%,居细分行业第三位。
二是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全省营商环境评价“获得信贷”指标排名全省第7,较2021年上升6位。推出新春暖企十条、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对1362家企业补贴资金660.92万元,进一步降低政府性融资成本;获省级融资担保降费补助项目数和补助资金数均列第一名。
三是湾区金融再上新台阶。“跨境理财通”业务合计6797.47万元,比2021年末上升7.5倍。推动国资首次应用QDII通道投资港股IPO,成为中创新航最大的基石投资者。新会银海发展有限公司成功发行广东省首笔自贸区债、江门市首单在澳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境外债。
四是全力支持基础设施项目落地见效。推动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对我市21个项目提供26.97亿元支持,协调配套商业贷款授信额度135.46亿元。
五是切实维护金融环境稳定。通过开展各类涉金融领域风险排查处置、信访矛盾化解工作,保持高压态势打击非法集资、P2P网贷平台等非法金融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金融生态环境。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全面提高我局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加大学法、普法工作力度,实行“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确保各级提出的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全面落实。加强金融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培训力度和执法实训,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水平。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按照督查整改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的工作部署,完善部门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进一步做好省级委托事项承接工作。加大普法工作力度,深入基层开展宣传法律知识、金融知识宣传。
(三)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进一步规范本单位行政执法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与重点决策、重大项目、重大合同洽谈和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处理诉讼和仲裁等法律事务的职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