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金监复(江门)〔2023〕1号
关于同意江门市海纳典当有限公司变更
法定代表人、住所及股东等事项的批复
江门市海纳典当有限公司:
你司报送的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住所及股东等事项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司如下变更事项,并换发《典当经营许可证》。
一、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陈蕴意”。
二、住所变更为“江门市蓬江区丰乐路75号114”。
三、股东及股权结构变更为“江门市蓬江区绿园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持股出资1500万元(占比50%)、江门市富瀚新能源有限公司出资900万元(占比30%)、陈蕴意出资600万元(占比20%)”。
请你司换领《典当经营许可证》后,严格依法依规经营;并督促上述任职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