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公布江门市金融工作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江门市金融工作局联系(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建设三路10号8楼,邮编:529000,电话:0750-339961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江门市金融工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制,规范运作程序,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我局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并公布局领导分工信息。同时,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等平台,进一步强化政策文件、行政执法、政务服务等重要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按要求准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及部门预决算。2023年,我局通过市金融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7条(含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条、其他文件类信息1条、政策解读类信息2条、公告栏类信息38条、工作动态类信息58条、金融要闻类信息51条);通过“江门金融”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210条;通过“江门金融”新浪微博发布信息54条。同时,加强与南方日报、江门日报等主流媒体的合作,刊登我局工作信息多篇。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统一答复文书格式,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宗,主要涉及证券营业部交易额、个人消费信贷数据等内容,除1宗申请人主动撤销外,其他均已依规定按时答复。无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细化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内职责、流程及相关要求,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二是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先审后发”机制,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信息发布准确无误。
(四)平台建设方面。一是持续加强规范网站建设管理,不断优化栏目页面设置和检索功能,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信息。二是强化网站功能运维保障工作,做好网站暗链、外链等方面监测,杜绝表述错误、栏目空白、超期更新等问题,实现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健全机制,通过落实《市金融局政务信息管理制度》和《市金融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压实责任,严格内部工作要求。二是加强自查,落实常态化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自纠。三是接受监督,收集群众及其他组织机构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政策解读形式不够新颖,宣传效果有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增强等。
下一步,我局将重点加强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增强政策解读的多样性、及时性,切实提升解读材料质量,加大宣传力度,增进社会共识。二是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依托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等平台及时公开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和具有社会影响力的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