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区金融办、鹤山市金融办、开平市金融局:
按照《关于同意江门市顺盈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3家融资性担保公司换发经营许可证备案的批复》(粤金担复〔2016〕21号)的精神,省金融办已同意备案江门市顺盈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鹤山市银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开平市财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更换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申报材料,现我局同意上述3家融资担保公司更换5年期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请你们继续做好监管工作。
专此批复。
附件:粤金担复〔2016〕21号_关于同意江门市顺盈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3家融资性担保公司换发经营许可证备案的批复
江门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
2016年3月23日